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莱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小龙虾、淡水鱼、水生蔬菜(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30万吨小龙虾、淡水鱼、水生蔬菜(一期)项目
地点:总口管理区紫光路009号
建设单位:湖北莱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6栋生产车间、7栋辅助车间、3栋仓库、1栋食堂、8栋宿舍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加工规模6万吨(其中2万吨淡水鱼、3.7万吨小龙虾及0.3万吨藕带),本次验收内容为一期项目。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关泽宇
联系电话:199 7163 700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