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湖北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范,建立符合全省要求的调查评估制度。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作为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用地等使用的土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及相关技术规定关闭搬迁企业的地块开展重点监测和调查评估,以及对该地块编制地块调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约为62949平方米,东至郭家湾路,南至玫瑰街,西至仙女山路,北至琴台大道。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是在总结前期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前期已识别出的可能存在的污染物质进行调查,布设17个土壤监测点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布点采样监测,基于对本地块进行土壤、地下水采样分析,结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等环境质量参考标准,对本次调查土壤、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评价,并得出以下结论:
从检测结果来看,土壤样品的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的污染物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限值。
综上所述,可以认定该地块为未污染地块,因此,武汉仙山鸿宇商贸有限公司仙山村产业用地C1地块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结束,无需进行风险评估和后续污染管控工作。
三、公示期:2024年2月24日至2024年3月7日。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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