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银禾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3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生物质颗粒3000吨项目
地点: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放咀村
建设单位:湖北银禾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1栋生产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1354539114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