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鑫隆冶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地点:湖北省天门市天门工业园天仙大道6号-7号
建设单位:湖北鑫隆冶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约10000m2,其中作业场地(包括拆解和贮存场地)面积约7350m2,年回收、拆解10000辆报废汽车。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拆解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并新建原料区、剪切车间等。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夏总
联系电话:1470471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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